尊敬的写信人,请您在写下信件的同时注意以下事项:
1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如实
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2、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,不予受理。
3、栏目后面有*号的为必填项目。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、地址、电子邮箱、电话(固定电话一定要有区号),以方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。办信人员对写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。
4、来信内容简明扼要,说清事实,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。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,符合一般文书规范。
5、用户若散布和传播反动、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,系统记录可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,提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6、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,不再进入处理程序: 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,但来信人姓名、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; 内容不完整、表述不清楚,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; 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; 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,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。